2008年6月20日星期五

探索留台聯總創會的經過

[2005-09-03]
探索留台聯總創會的經過
張金發 撰稿

緒言

秉持「證據可以還原歷史的真相」理念,因此有關撰寫此文,從收集資料到閱覽留台文獻,以及向前輩們請教,務求將當年的事蹟盡可能完整無缺的重新顯現。


閱覽留台文獻,幸有顧問張景良學長在1980年曾撰文敘述現存的留台聯總成立之經過,唯他是將留台聯總創
會經過與統一合作社成立的經過一拼道出,本文僅嘗試探索留台聯總創會的經過。

留台聯總的前身


根據李熾光學長在檳城留台同學會成立廿五週年銀禧紀念特刊中撰寫「檳城留台同學會創會經過及個人感想」一文,提及「為集中留台同學的力量,共同爭取留台學位獲政府承認,六十年代中,留台人即曾成立「馬來西亞留台同學會」,並在檳城、霹靂、雪蘭莪、森美蘭、柔佛等州設立分會,嗣後惜因客觀環境的限制而停止活動,致令爭取留台學位的聲音,沉寂一時」。而台大校友會也提及這段鮮為後人所知的歷史:「自1956年起,就有多位我國學長畢業自母校。1967年,蔡國平(台大商學系國貿組1961)學長等人領導成立「馬來西亞台灣同學會總會」,會員不分校際。其時,台大校友積極參與。因係全國性組織,理事會任期為一年一任,其操作方式為各州校友輪值。結果,活動執行多年後,因某種因素而結束」。

這裡所謂的「因素」據雪師大校友會梁錫權學長等的回憶:「該總會自1966年發起成立後,辦了四年活動,也在多州成立了分會,可是未曾為分會進行註冊,同時總會也沒有向社團註冊局提呈年度報告。第五年遭到社團註冊局來函要求解釋,又因未作回應而最終遭致註冊被吊銷」。


麻坡留台同學會33週年特刊第53頁全文印錄了1967年10月30日「馬來西亞留台同學會柔佛州分會」發表一篇成立宣言,這是目前唯一收集到的其中一份歷史文獻。在該年10月22日假居鑾區會所召集州內各區代表共襄盛舉,並選出首屆執委會後宣佈成立宣言。宣言中針對留台人的「立場」、「學位」、「出路」、「反對限制出國深造」等問題上發表了他們的看法,以「決心、毅力和信心」來解決任何不利留台人的事件。


再根據居鑾留台同學會1978年出版的創會十週年特刊中的會史記載;「於1967年10月間籌備成立同學會 ……並於是年11月召開會員大會,選出第一屆理事會,……翌年,柔佛州麻埠、新山、居鑾、巴株四區留台同學,有倡議組織柔佛州留台同學會之舉……至1970年,因州會成立無期,本會乃復展開各項會務活動……」


以上所說的一丁點搜集到的資料,經過筆者從一本由該「總會」1969年編輯出版的「同學通訊錄」中查證,1960年代中期確實曾創辦過「馬來西亞留學台灣同學會總會 TAIWAN UNIVERSITIES ALUMNI ASSOCIATION OF MALAYSIA 」,總會地址設在:124-B, Jalan Choo Cheng Khoy, Off Birch Road, Kuala Lumpur, Selangor. 有關通訊錄同時記載了
1968~1969年第二屆全國理事會職員表,會長蔡國平、副會長楊少慶及李慶步、總秘書黃福全、財政林鴻上以及其他多位理事合計共十五人,並記載下畢業於1956~1967年的留台同學通訊資料。由此資料顯示可推算1966~1967年應該是該總會創會成立的年代及第一屆全國理事會期間。

目前除了1969年出版的「同學通訊錄」、李熾光學長撰寫的「檳城留台同學會創會經過及個人感想」一文、及1967年10月31日「馬來西亞留台同學會柔佛州分會」發表的一篇成立宣言、居鑾留台同學會10週年特刊等文件,再沒有其他文件檔案的發現,該總會四年內辦了什麼活動詳情不清楚,加上1969年發生「五一三事件」,全馬社團被授意暫停活動,會不會是這般加速該總會的「無疾而終」則不得而知。不過許多留台前輩們都說這是「馬來西亞留台校友會聯合總會」的前身事故。


筆者希望知道該段歷史或擁有資料的學長們能提供有關資訊給留台聯總,俾使留台創會史料能進一步完整性地記載下來,以便後人了解創會之不易,留台人處身在任何時候都要自強不息,精誠團結,共同渡過艱困的局勢!


「留台聯總」成立緣起


在撰寫本文時,感謝顧問賴觀福來函提及「文華之夜與留台聯總之成立」的關聯,全文大意如下: 「1972年,台大、成大、政大、師大及中興校友會的負責人舉行了聯席會議,大家對於爭取學位承認與籌組合作社有共識之外,大家也一致同意舉行大型的留台人活動以喚起留台人的團結與尊嚴。聯席會議議決共同籌組聯合工委會,籌辦「文華之夜」。為什麼取名為「文華之夜」呢?「文華」譯自英文的「Mandarin」,西方國家向來以這語詞來形容領導華人社會的菁英知識份子。同年7月27日在喜爾頓大酒店舉行文華之夜,出席者超過一千人,盛況空前,第二年再辦,出席人數之踴躍又比第一屆文華之夜更勝一籌。過後,工委會認為籌組留台聯合總會的時機已經成熟,於是授權擔任了兩屆文華之夜工委會主席的賴觀福草擬章程,進行召集成立大會。1974年1月4日假八打靈鍾靈校友會禮堂舉行成立大會,通過章程並授權林俊堂與賴觀福負責向社團註冊官申請註冊。」


另外,按照張景良顧問當年的描述更進一步提及留台聯總的成立不外乎有二大因素促成:


一. 結合全國留台組織的力量,共同提呈備忘錄,積極向政府爭取留台學 位受承認事宜;


二.協助統一合作社的發展,以期集合留台人之人才與財力,建立屬於留台人的企業,以克制因留台學位不被政府承認所受到的不平等的待遇及種種不利因素。


六十年代中,各地留台同學會相繼成立後,然而仍處於各自為政的狀態。自從我國政府於1972年初宣佈成立「外國大學學位評審委員會」重新考慮承認外國大學的學術資格之消息公佈後,在雪隆區工作的眾多留台同學,如雨後春筍般紛紛匆促成立以校際性命名的籌委會;一方面向社團註冊官申請註冊,另一方面又商洽與趕寫備忘錄,要求政府基於學術水平、公民平等權益,合理地處理學位問題。


1972年8月23日工程師法令生效,政府通告所有在籍的工程師,不論在政府或私人機構,必須向政府的工程師註冊局統一註冊後,才能以工程師的名義繼續從事工程的建設。同年12月12日,教育部長郤宣佈只承認學位的價值而不承認台灣各大專院校及南大的學位。這個宣佈,對國留台人來說是一大沉重的打擊。當時,雪州台大、雪州師大、檳州師大、馬政大、馬成大等已先後得到社團註冊官的批准註冊。


留台畢業的工科同學,當年在工程界服務的有數以千計,工程法令的施行,影響同學們的職位與陞階,同時也打擊留台同學的社會地位。有鑒於此,張景良顧問在1972年11月15日趁著慶祝台大校慶的晚宴上提醒同學注意有關法令的措施,並講解如何申請成為政府註冊的專業工程師以及註冊後對同學的重要性,同時以他的身份,推薦有足夠條件的工科同學申請註冊以便取得專業工程師的執照與資格。當時成大校友會積極響應,並邀之出席與成大校友講解有關申請的手續,隨後並成立了「工程小組」。該小組由張景良、朱逢義、林俊堂、郭志龍、吳北泉、林富佐、黃孝南等起草一份「工程師註冊須知」,隨後走遍全馬與各地校友會去講解,日後也在每年的文華之夜加強鼓勵和協助同學申請。


留台組織的轉化


為了進一步提高留台同學在社會的地位和形象,鼓勵置身在各行業數以千計的同學匯集各自之經驗、人才與資金,建立一個屬於留台人的企業。當時即考慮如要達致這個團結校友的目標,就必須成立一個以經濟為基礎的機構,讓同學發揮他們的專才和一個團結所有校友會的聯合總會,來爭取留台學位的承認和共謀福利,如此則順應時局而發起一個以「工商組」來推動以經濟為基礎的「馬來西亞統一合作社」,以及一個以聯合各校友會的力量爭取同學福利的「馬來西亞留台校友會聯合總會」概念就此應運而生。


在1973年8月9日由張景良顧問召集各校友會代表假林俊堂的辦公室開籌備會,說明成立工商組的目的旨在鼓勵同學集中經驗、人才與資金以建立留台人的企業,啟發同學們互動與互惠互利的精神,來克服因留台學位不被政府承認所受到的不平等的待遇及種種不利因素。經商議後,與會之代表們都認定這是留台人的百年事業,留台人在社會的地位和聲望,有賴於這兩個組織的茁壯成長。若成功,一來可團結全國各地留台人,二來有一個強大的經濟組織作後盾,必能自力更生,在社會上樹立一個良好形象,贏得社會人士的尊重,並且進而領導華人社會走向幸福的康莊大道。


工商組肩負兩項重大任務:誓言籌建以經濟為基礎的「馬來西亞統一合作社」,以及一個以聯合各校友會的力量爭取同學福利的「馬來西亞留台校友會聯合總會」,在當晚即席選出統一合作社及留台校友會聯合總會的相關負責同學統籌工作,合作社的主席為張景良,而擔當籌組校友會聯合總會的校友則由賴觀福、羅紹英負責。


在小組成立後,各自積極地分頭進行籌備工作,規定每個月須集會一次。隨後,在各小組成員全力以赴下促成這兩個組織完成任務,並獲得註冊。


籌備經過


「工商組」成立之後共召開七次會議,以下是每次商討成立留台聯總的會議重點:


第一次會議(1973年8月25日):賴觀福及羅紹英被委任籌組馬來西亞留台校友會聯合總會,以聯絡各地留台同學,聯手爭取共同利益,並協助推動馬來西亞統一合作社擬定的計劃和業務。


第二次會議(1973年9月28日):賴觀福強調成立聯合總會是必要的,這個組織不但可聯繫全馬各地留台人,又能把人力物力財力集中,在社會上發揮一股力量,進而照顧留台人的福利。建議以吉隆坡各留台校友會作起點,進而聯絡全馬已成功註冊之同學會一齊來成立聯合總會。羅紹英附和,建議先擬定集體的方案與程序,然後召開聯席會議與逐步完成聯合總會之願景。會議決定:一九七三年十月十四日上午九時卅分假八打靈鍾靈中學校友會舉行座談會,並邀集雪州各單位校友會委派三名代表出席上述會議。


第三次會議(1973年11月2日):十月十四日召開的會議,得到雪州五個校友會一致認為有成立聯合總會的必要,也咸認不但可以團結留台人,更能協助籌組中的統一合作社的招募社員運動。賴觀福及羅紹英被授權起草聯合總會的章程,以讓外州留台同學會參考。


第四次會議(1973年12月7日):賴觀福回報:十二月三日他和林俊堂與陳繼潤等南馬留台同學會代表商談後,也一致贊成籌組全國留台組織的必要性。


第五次會議(1973年12月28日):議決一九七四年一月四日上午九時卅分假八打靈鍾靈中學校友會舉行籌備會。


第六次會議(1974年2月1日):第五及第六次的會議重點都在談「合作社」籌備工作,唯在第六次會議中報告了有關1月4日假八打靈鍾靈中學校友會舉行的籌備大會。該次會議是留台歷史的演進中極其重要的一頁。出席的校友會有:雪州台大、雪州師大、馬成大、馬政大、檳州師大、霹靂留台、霹靂金寶留台、森州留台、麻坡留台、馬六甲留台、馬中興籌委會共十一所留台組織,會中共同討論有關章程並選出籌委會理事,負責向社團註冊官申請註冊。為方便執行任務,建議會址設在吉隆坡,同時決定當註冊獲准後,籌委會理事就自動成為第一屆理事。


第七次會議(1974年3月1日):林俊堂報告有關註冊事已在2月27日與賴觀福正式向社團註冊官申請註冊。


馬來西亞留台校友會聯合總會的誕生


第七次的會議結束後,「馬來西亞留台校友會聯合總會」終於在1974年7月16日正式獲准註冊。賴觀福成為第一屆會長也是創會會長。


總會的誕生,從此奠定留台同學大團結的基礎。文華之夜隨後也躍進為文華週,再進一步而成為文華節。大家在共同的旗幟下辦活動,同氣相通、相應,代代相傳,攜手同行共創新猷。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