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9日星期一

台辦大墩美展‧4月徵選作品

星洲日報2009-03-08

(吉隆坡)駐馬來西亞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新聞組表示,由台灣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指導,台中市政府主辦的第14屆大墩美展,將自4月6至13日止(以郵戳為憑)徵選參賽作品,歡迎馬來西亞藝術創作人士踴躍參加。

此處新聞組表示,大墩美展參賽作品類別共分為工藝、雕塑(含立體複合媒材)、數位藝術、攝影、版畫、水彩、油畫、膠彩、篆刻、書法、墨彩等11類。參賽作品以個人最近兩年內之獨立創作為限,得跨類參賽,但每類限送一件。經評選得獎者將依名次分獲獎金及獎狀等獎勵,其中“大墩獎”可獲得總獎金新台幣20萬元(2萬500令吉),獲獎之作品由台中市文化局典藏,其餘各類首獎亦可獲得獎金新台幣10萬元(1萬250令吉)及獎狀一紙。

如需索取此美展簡章及報名表格,可至台中市政府網站www.tccgc.gov.tw下載,或洽駐馬來西亞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新聞組-
電話:03-21688722或21688433,
傳真:03-21688480,
電子信箱tecoid@tm.net.my 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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