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8日星期六

爭取文化認同 僑生定義籠統

2009年2月26日,東方日報 王慧儀報道

根據台灣「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第2條指出,所謂僑生是指在海外出生連續居留迄今,或最近連續居留海外6年以上,取得當地永久或長期居留證件的華裔學生。另外,依照該辦法申請來台升學者,也被稱為僑生。

然而,在台灣的「僑生」可分為幾類,一是名副其實的僑生,即父母雙方或其中一方擁有中華民國「國籍」,及在海外出生或移居國外多年的學生;二是學生和父母都沒有中華民國「國籍」,但符合僑委會所規定依照「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申請就讀台灣的大學之學生;三則是只要擁有華裔血統的外籍學生,都被視為僑生。

僑委會把華僑界定為擁有中華民國「國籍」的「僑居國外的『國民』」,依照「國籍」法,只有親生父母為台灣「國民」,才會被政府視為擁有台灣「國籍」。但僑委會同時把僑生籠統定義為「連續居住海外6年以上,並取得當地永久或長期居留證件之華裔生」。

因此,擁有大馬國籍的旅台生也被當成「回祖國」就學,而大馬則變成「僑居地」。如此一來,大馬學生以僑生身份在台灣入學的方式,造成爭議。

翻開歷史,可發現僑生政策不僅是台灣政府爭取文化認同的管道,也是國際勢力爭奪政治意識形態的產物之一。

爭取海外華僑反共

1949年撤退來台的中華民國政府,一心希望反攻中國大陸。1951年開始積極招收海外華裔學生,除爭取海外華僑對台灣政府的認同,也意圖讓更多海外華裔青年支持反共立場。

二戰後,美國蘇聯陷入冷戰,中國由共產黨政府掌權,共產勢力向東南亞蔓延。美國隨即採取圍堵政策,由於台灣反共立場堅定,於是成為最佳夥伴。

1953年,美國開始援助台灣僑生教育計劃,至1965年結束後,台灣政府依然設置各項獎學金,吸引大馬學生赴台升學。此時,中國正值文化大革命,傳統文化遭受前所未有的破壞。台灣政府推行「中華文化復興運動」,到台升學的學生人數不減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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